日前,江西省財政下達1000萬元林業發展專項省級財力性補助資金,對去年5億餘元林權抵押貸款實行貼息。
據了解,為全面深化林業產權制度配套改革,推進林權抵押貸款步伐,優化林業產業結構,促進林農增收致富,我省從去年起,每年在林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用於林權抵押貸款貼息資金。為簡化貼息資金髮放程式,2007年林權抵押貸款均按1年安排貼息,不足1年的按實際貸款期安排,年貼息率統一為2%。無貸款合同、貸款進賬單或貸款項目不符合規定的申報項目一律不安排貼息。去年,江西省符合條件的林權抵押貸款達5億餘元,其中,林業企業21171萬元、國有場圃3668萬元、林農及造林大戶(個人)2476戶計25453.1萬元,省級財政貼息分別為413.08萬元、73.36萬元、513.56萬元。通過實施林權抵押貼息貸款,盤活了森林資源,增強了林業造血,實現了森林資源從資產運作向資本運作的轉變,解決了林業企業和林農貸款難,有力支援了造林、育林、護林。
此外,為提高森林資源品質,改善高速公路沿線綠化水準,省財政在下達1000萬元的林權抵押貸款貼息的同時,還下達了2007年度低產低效林改造資金1000萬元,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主要用於我省高速公路沿線改造低產低效林造林苗木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