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從省勞動保障廳舉行的全省提高城鎮醫療保險待遇水準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提高我省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準,省勞動保障廳近期制定出臺了《關於建立江西省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二次補償制度的通知》、《關於調整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待遇的通知》、《關於加強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探索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支付範圍的通知》和《關於完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通知》五個文件,採取“一降、二升、二提高、四擴大”等綜合惠民措施。
一降:我省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起付線標準平均降低100元。
二升:城鎮醫療保險範圍內的報銷水準升高5-15個百分點,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水準分別達80-90%和50-55%;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限額達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以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平均升高1萬元,達到3-4萬元。
二提高:開展二次補償,使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使用率達到90%,提高15個百分點;退休人員個人帳戶最低劃入比例提高到3.5%以上,城鎮居民個人(家庭)帳戶劃入水準平均提高6元。
四擴大:擴大個人帳戶範圍,將健康體檢、預防接種、住院期間空調費、取暖費和因急性病發作的急救車費等納入個人帳戶支付範圍;擴大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數量,將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數量由目前的4-9種擴大到不少於12種,各統籌地區還可根據當地慢性病發病情況適當增加;調整我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適當擴大兒童和老年人用藥品種,減少藥品使用限制,擴大藥品使用範圍;擴大個人帳戶餘額支付範圍,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餘額支付範圍擴大到支付已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家庭成員門診醫療費用。
此次調待政策將惠及全省900多萬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每年將減少群眾醫療費用達5億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