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業主委託,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組織了對江西藝術中心主體鋼結構工程(第二次)資格預審。截至2008年8月14日上午11:00時,共有五家投標申請人遞交了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評審委員會依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及資格預審文件進行了詳細評審,經評定,評審委員會推薦合格投標候選人名單公示如下(排序不分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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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投標候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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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肥中鐵鋼結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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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西雄宇(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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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杭州大地網架製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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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西省機械施工公司 |
自網上公示之日起,資格申請人認為本次招標活動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或投標候選人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有權投訴。投訴材料必須符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國家發改委等七部委第11號令)的有關規定,並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及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書、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人投訴時)及投訴書面材料於2008年8月23日下午5:00(以收到時間為準)以前送達以下機構。
投訴受理機構及地址一:江西省重點工程辦公室(省政府大院西二路3號)電話:0791-6213284。
投訴受理機構及地址二:江西省監察廳駐省文化廳監察室 (省府大院北二路89號)電 話:0791-6263471。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